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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诈课堂1】网络刷单骗局频发,滨海公安提醒您捂好口袋
发布日期: 2020-04-07 18:38      来源: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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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新区范围内已发生多起“刷单”类新型网络诈骗刑事案件,给群众造成经济损失。滨海公安刑侦五大队就此类案件的侵害目标、作案手法、防范提示等方面加以解析,为您做好“刷单”类诈骗案件的防范提示,共同捂好您的“钱袋子”。

    【侵害目标】“刷单”类诈骗案件侵害目标呈现多样性,大致分为三类人群:第一类是未深入社会的在校大学生;第二是没有固定收入的待业人员;第三类是网络知识匮乏的自由职业者。

    【作案手法】大多数受害人因为缺少资金来源,会主动想到从事工作成本低、回报快、利润高的刷单兼职类工作。首先,受害人从网络上搜索“刷单兼职”的广告信息,嫌疑人在第一时间获取信息后,与受害人联系,将其拉入微信或QQ群内。待受害人加入后,嫌疑人会发布刷单成功范例的虚假信息,诱导受害人觉得有利可图,之后嫌疑人会私信受害人教授刷单方法,并以练习的方式让对方购买百元左右的商品,等购买成功后,嫌疑人快速将佣金返还给受害人,随后经几次操作后,逐渐赢得受害人的信任。再次,嫌疑人会继续要求受害人继续进行网络刷单,并且将商品的价格提高,承诺返还的佣金也会随之提高。当受害人完成购物后,嫌疑人不会立刻返还佣金,而是会要求受害人完成订单数量才可以收到佣金。最后,待受害人完成购买订单数量,嫌疑人又会以系统平台维护、返还资金账户冻结、转账出现延迟等理由,要求受害人向嫌疑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内转入资金用于激活账户,一步一步诈骗受害人的钱财,诈骗成功后最后将受害人拉黑。

    【典型案例】1月2日上午,被害人陈某在家中玩手机,手机中的QQ邮箱显示一条刷单兼职赚钱的邮件,陈某点开邮件,内容显示一个QQ号码,加好友获取刷单任务。陈某加了对方QQ好友,对方给了陈某一个支付宝支付二维码,让陈某先支付100元,对方给其返利105元。尝到甜头的陈某没想到他正在一步一步的掉入诈骗嫌疑人设置的圈套,先后给对方支付了18000元后,对方仍要求陈某支付30000元保证金,后陈某发现被骗报警。

    【警方提示】

    一是刷单行为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虚假交易行为,切勿触碰法律底线;二是增强自身的防范意识,凡是广告内承诺低成本低、回报快、利润高的兼职行为百分之百都是假的,要通过正规渠道寻找兼职工作;三是不要点击陌生人员发来的网络链接及推送的各类虚假消息,不要轻易给陌生账户汇款;四是要熟练掌握兼职类工作的基础常识,不轻信陌生人的花言巧语;五是一旦发现被骗要第一时间报警,最大限度减少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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