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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黑爆胎困高速,民警暖心来救助
发布日期: 2022-04-12 16:41      来源: 滨海新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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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滨海新区公安局夏青路派出所接群众报警,所驾驶的汽车在津滨高速行驶中突然爆胎,紧急向民警求助。

         接警后,夏青路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同时与驾驶员保持联系,告知驾驶员一定要将车辆停到应急车道内并放置三角警示牌,开启车辆双闪灯,组织车内所有人员撤离到护栏外安全位置等候。民警到达现场后,一边帮助其联系拖车救援,一边安抚车上老人孩子焦躁的情绪。原来驾驶员一家到滨海新区探亲,回家途中车辆突发爆胎。当时天色较晚,车上还有老人和孩子,孩子也因为受到惊吓而哭闹不止。全家人第一次遇到车辆爆胎,有些不知所措,第一时间便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向公安机关求助。

         在民警的帮助下,报警人一家被安全送回,对民警的及时帮助表示衷心感谢。

    车辆发生事故或故障,如何处置?

    车辆故障或事故发生后,应按照下列步骤设置警告标志:

    一是做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在发生事故或故障后,如果车辆能移动的,应迅速将车辆移至右侧应急车道或者就近出口驶离,无法远距离移动的车辆应停至应急车道后及时打开“双闪”,后方150米以外放好警告标志。无论车辆能否移动,驾乘人员不要留在车内,也不要在高速公路上逗留,应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驾乘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后,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报警。

    二是发生在本市高速公路上的轻微车损、无人伤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到全市任意一个事故快处中心进行处理。事故当事人拨打110电话报警后,对于符合快处条件的事故,接警人员会告知当事人前往距离最近的高速公路检查站快处点进行处理。

    交警提示: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人员未做到正确撤离,次生事故在短时间内发生的概率非常高,尤其是在车流量大的路段更易发多发。因此,为了保护自己,避免不必要的损失,驾乘人员都应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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