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1-28 09:32      来源: 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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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滨海新区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度报告

    2020年,滨海新区公安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以及新区区委、区政府和天津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坚持从基础性工作做起,打牢基础、完善机制、长远规划、阶段推动,确保了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滨海新区公安局改革后,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专门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指挥部为政务公开工作责任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明确专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

    (二)完善健全工作制度。紧密结合新区实际,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每月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隐患问题,并积极进行整改,确保政务公开措施落实到位。及时主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2020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情况,及时发布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解读。

    (三)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拓展公开渠道,将政务网站、报刊、“平安天津滨海”新媒体矩阵等平台相结合,多渠道、多领域及时主动发布信息,进一步丰富与公共生活联系密切的重要信息发布。2020年,滨海新区公安局政务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740条。其中,新闻中心栏目348条,公告栏目20条,公安常识栏目公开36条,政策法规栏目公开37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36条,局长信箱信件公开208条,回复率100%。2020年,滨海新区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信息1079条,微信平台发布信息2872条,抖音快手发布短视频544个,主流平面媒体信息发布659篇(其中中央级媒体146篇,市级媒体298篇,区级媒体215篇)。信息发布工作中严格注重信息的质量,及时准确反映了滨海新区公安局各项工作,营造了很好的宣传声势。

    (四)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加强与指挥、网安、治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掌握网上网下舆情动态,将群众关注点作为工作重点,并明确专人负责网络政务舆情日常监测,确保了各类舆情发现在早、研判在先、处置在前。2020年,针对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滨海新区公安局通过政务网站、政务微博等官方媒体及时回应解答27次。

    (五)梳理办事指南类目。结合新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要求,针对滨海新区公安工作的实际情况,对网站上历年来已公开信息进行了规范梳理,保证所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规范严谨、公开到位。与此同时,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的内容、标准、方式和程序,补充和修改办事指南项目中的220个小项目,重点对各办事指南的法定办理时限、咨询电话办理地点等重新进行了梳理和修改,确保人民群众办事咨询的快捷准确,实现了业务网上承办、网上线下同步运行,为广大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89

    5

    2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

    0

    282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3

    +1

    911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0

    2198761

    行政强制

    13

    0

    437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1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9

    32297232.8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8

    2

    6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5

    5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6

    26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5

    2

    17

    (七)总计

    57

    2

    5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2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需要进一步强化和延伸,要将公安警务公开工作与政务公开充分结合,互动互补,严格遵循“五公开”原则,应公开的内容,充分体现公安机关政务公开的特点和优势,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部分基层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高,办理工作敷衍应付,答复内容流于形式,业务能力有待提升,导致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存有瑕疵,如公开前审核把关不严,极易造成工作被动。

    通过对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结和分析,今后的工作中,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多种形式,全面掌握新区公安机关政务公开、警务公开的动态情况,及时传达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要求,找准工作短板和薄弱环节,对症下药,研究制定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准确把握新区党委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精神,充分掌握政务、警务公开的要点,结合新区公安工作实际,动态调整对外公开的方式和内容,认真开展学习培训,将警务公开有效的融入政务公开工作的大范畴,突出公安机关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特色和特点,做到及时准确、发挥作用,争取最好的社会效果。三是紧紧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的整体要求,创新方式方法,发挥新闻媒体和公安自媒体、新闻发布等载体和平台传播优势,在落实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等对外发布、公开举措、舆情应对方面,注重研究对外公开的表达方式,摸准社会和群众真实需求的“脉搏”,全面推进新区公安政务公开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无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滨海新区公安局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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