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 2020-11-04 09:55      来源: 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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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汇总)

    2019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五、2019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五)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七)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滨海新区公安局为负责公安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发布本地区公安工作制度。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预测形势,制定对策并组织实施,防范、打击恐怖活动;

    (三)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五)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六)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七)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八)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九)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十)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一)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二)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

    (十三)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四) 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五) 负责对危害社会治安的精神病人的收治工作;

    (十六)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负责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组织实施公安后勤保障工作;

    (十七)组织管理本地区公安队伍建设和人民警察思想政治教育、培训、考试考核、表彰奖励、工资抚恤等工作;

    (十八)对边防、消防、警卫、武警部门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组织指挥;

    (十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十)承办市公安局与滨海新区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汇总)内设25个职能处室,下辖2个预算单位。根据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汇总)2019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有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本级)和二级预算单位共3个,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本级)、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分局、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天津港分局,共计3个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1,882,576,369.50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增加10,793,609.9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22,106,705.40元,占96.7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0.00%;事业收入0.00元,占0.00%;经营收入0.00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0.00%;其他收入23,925,706.47元,占1.27%。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1,882,576,369.50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增加10,793,609.91元,其中:基本支出1,431,868,690.43元,占76.06%;项目支出430,663,665.89元,占22.8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0.00%;经营支出0.00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0.00%。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831,801,353.51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增加33,941,933.41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99999.86元。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6499999.86元,包括“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6,499,999.86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

    2、“公共安全支出”1825301353.65元。其中:

    “公安”1817220295.65元,包括“行政运行”1,409,267,718.05元,主要用于:人员及公用经费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04,211,041.39元,主要用于:公安业务及辅警文职经费支出;“信息化建设”51,813,320.62元,主要用于:公安信息化项目续建;“执法办案”9,278,206.52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支出;“其他公安支出”42,650,009.07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嫌疑人体检、拘押收教场所经费等支出。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8081058元,包括“其他公共安全支出”8,081,058.00元,主要用于:基本建设支出。

    四、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1,429,023,816.22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减少45,676,658.66元,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216782848.92元,其中“基本工资”137,567,215.1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支出 ;“津贴补贴”523,974,428.77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津贴补贴支出;“奖金”485,935.7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定额绩效工资支出;“绩效工资”16,825,092.16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绩效工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2,502,213.22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702,251.6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77,814.5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26,688.7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5,300,177.13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缴费支出;“住房公积金”282,086,886.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5,934,146.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绩效工资、两项补贴和值(加)班费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257065.76元,其中“退休费”13,614,145.96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支出;“抚恤金”5,237,051.40元,主要用于:牺牲病故民警抚恤支出;“生活补助”374,763.40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支出;“奖励金”31,105.00元,主要用于:独生子女奖励费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167572660.39元,其中“办公费”14,948,111.11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消耗支出;“印刷费”322,341.60元,主要用于:执法文书、处罚决定书及宣传品印刷支出;“手续费”405,163.80元,主要用于:银行手续费支出;“水费”720,219.71元,主要用于:水费支出;“电费”3,659,583.28元,主要用于:电费支出;“邮电费”1,281,698.45元,主要用于:公安链路租费、办公电话及案件材料邮寄费支出;“取暖费”1,787,671.58元,主要用于:取暖费支出;“物业管理费”5,382,504.79元,主要用于:物业管理费支出;“差旅费”2,405,456.47元,主要用于:公安业务差旅费支出;“维修(护)费”2,979,647.50元,主要用于:日常维修维护支出;“租赁费”2,024,170.00元,主要用于:办公用房租赁费支出;“培训费”1,828,787.27元,主要用于:民警办案技能培训费支出;“专用材料费”731,901.60元,主要用于:办案消耗专用材料购置支出;“被装购置费”203.94元,主要用于:购辅警服装支出;“劳务费”22,580,460.13元,主要用于:辅警人员工资及体检费支出;“委托业务费”5,887,510.24元,主要用于:案件审计、鉴定费支出;“工会经费”11,143,100.00元,主要用于:工会经费支出;“福利费”10,960,646.55元,主要用于:民警慰问及体检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665,569.87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燃油费、保险费、车船税、维修费支出;“其他交通费用”29,860,705.99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交通补贴、租车费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997,206.51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伙食补助支出。

    4、“资本性支出”25411241.15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9,073,067.71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支出;“专用设备购置”4,138,665.05元,主要用于:专用设备购置支出;“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340,285.00元,主要用于:公安信息化项目续建;“公务用车购置”10,541,488.19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更新购置;“无形资产购置”134,550.00元,主要用于:无形资产购置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183,185.20元,主要用于:大型修缮费支出。

    五、2019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汇总)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43,600,407.92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减少5,241,292.08元,主要原因是主动压减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具体情况:

    (一)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0.00元,主要原因是无出国(境)任务。2019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二)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43,600,407.92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665,569.87元,与预算相比减少4,689,430.13元,主要原因是主动压减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17,934,838.05元,与预算相比减少551,861.95元,主要原因是主动压减了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2019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808辆,购置公务用车142辆。

    (三)2019年公务接待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0.00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任务。2019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汇总)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192,983,901.54元,比2018年减少31,556,581.34元,降低14.00%。主要原因是:主动压减了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具体增减原因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汇总)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305,390.7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085,338.39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220,052.3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汇总)共有车辆1,15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93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8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83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车改上交公车办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86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33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汇总)组织对2019年度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项目3个,涉及金额119364125.11元。

    (五)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汇总)2019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由政府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等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对部门预算执行进行监督管理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七)关于空表的说明

    1.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汇总)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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