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期间延长居住证有效期的通知 |
1.天津市居住证有效期限截止日期为2020年1月1日以后的,无论持证人能否及时返津,系统后台将自动延长居住证有效期限至疫情解除后2个月,无需前往在津居住地所属派出所办理签注。
2.境内来津人员如需办理居住登记或申领居住证,可以下载手机APP“天津公安”或登录“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选择“居住证业务办理”,在线网上办理相关业务。
3.如需咨询居住证相关事宜,可登录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或者拨打热线电话022-23943513进行咨询。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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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22-6670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