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滨海新区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滨海新区公安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发布本地区公安工作制度。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预测形势,制定对策并组织实施,防范、打击恐怖活动。
(三)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五)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施消防监督。
(六)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七)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八)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九)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十)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一)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二)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
(十三)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四) 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五) 负责对危害社会治安的精神病人的收治工作。
(十六)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负责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组织实施公安后勤保障工作。
(十七)组织管理本地区公安队伍建设和人民警察思想政治教育、培训、考试考核、表彰奖励、工资抚恤等工作。
(十八)对边防、消防、警卫、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组织指挥。
(十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十)承办市公安局与滨海新区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滨海新区公安局内设19个职能处室;48个派出机构,下辖2 个预算单位。
三、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收入预算162219.93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17893.3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62219.93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17893.35万元,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62219.93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预算收入0万元、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预算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0万元、投资预算收益0万元、其他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支出预算162219.93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17893.35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145571.1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经费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16648.8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开展正常业务工作所需的各项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1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8299.29万元,包括 办公费1528.1万元;印刷费15万元;手续费1万元;水费282万元;电费1130.24万元;邮电费445万元;取暖费580万元;物业管理费124万元;差旅费7万元;维修(护)费620万元;租赁费198万元;培训费100万元;专用材料费6.72万元;专用燃料费5万元;委托业务费20万元;福利费2001.12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236.1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1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1118辆,其中: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 辆、执法执勤用车101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0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13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34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金额 0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六)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1年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1年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3.本部门2021年财政拨款政府采购预算表为空表。
(七)关于项目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2021年未安排项目支出。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
推荐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网站标识码:1201160047
联系方式:022-6670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