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1-20 11:40      来源: 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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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滨海新区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度报告

       2019年,滨海新区公安局按照区政府办公室《2019年滨海新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组织新区公安局各派出所和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一、总体情况: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于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新条例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更加优化,依申请公开程序更加完备,行政机关责任约束更加刚性。政府工作对外公开的渠道不断增多和拓展,政府工作更加透明、更加阳光,公安机关作为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有着独特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职能特性,而公安警务公开是政务公开的重要形式。近些年来,市局就做好公安机关警务公开工作作出部署,明确了警务公开工作的主体、公开的内容方式、范围,每一年都有新要求、新内容,公开的范围越来越广、内容越来越细、标准越来越高。

       2019年,滨海新区公安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以及新区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坚持从基础性的工作做起,打牢基础、完善机制、长远规划、阶段推进、督促检查,确保了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一是进一步统一新区公安局各部门的思想认识,通过多种形式,全面掌握新区公安机关政务公开、警务公开的动态情况,及时传达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要求,对照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政府和市公安局部署,找准工作短板和薄弱环节,对症下药,研究制定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切实将新区公安机关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统一起来。二是准确把握新区党委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精神和要义实质,充分掌握政务、警务公开的要点,结合新区公安工作实际,动态调整对外公开的方式和内容,认真开展学习培训,层层掌握重点,层层分解任务,将警务公开有效的融入政务公开工作的大范畴,突出公安机关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特色和特点,做到及时准确、发挥作用,争取了最好的社会效果。三是紧紧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的整体要求,创新方式方法,发挥新闻媒体和公安自媒体、新闻发布等载体和平台传播优势,在落实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等对外发布、公开举措、舆情应对方面,注重研究对外公开的规律频次和表达方式,紧扣当今时代新闻发展和舆论引导的潮流,摸准社会和群众真实需求的“脉搏”,创新同时延承传统,全面推进新区公安政务公开工作上水平、上台阶。四是加强对新区公安机关政务公开、警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督察。经常性的深入到基层单位走访了解情况,及时掌握基层的实际需求和广大群众的现实反映,不断总结好的经验做法,传递信息,畅通渠道。针对发现的问题,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及时予以调整。同时通过形式多样的对外公开和信息发布,自觉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及时发现工作的薄弱环节,以公开促业务、以公开促队建,让政务公开、警务公开成为一面“镜子”,照镜子找毛病,全面推动各项公安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2019年滨海新区公安局政务公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内容582篇,网站总访问量66184次,开展网上调查征集4期。官方微博发布信息5288条,微信平台发布信息3108条,抖音快手发布短视频118个。局长信箱共受理市民来信177件,处理177件,回复率100%。全年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2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政务公开2019年工作无不良社会评议,无责任追究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70

    5

    20(2017年始)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

    -2

    107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1

    +2

    10467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0

    1116223

    行政强制

    13

    0

    220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8

    +3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0

    381426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0

    1

    1

    4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

    1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2

    2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4

    1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5

    1

    6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5

    1

    6

    (七)总计

    40

    1

    1

    4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1

    3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个别基层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不足。因认知程度不够导致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存有纰漏,致使行政执法工作产生被动。

       (二)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方式单一。政府信息工作先后制定出台过很多制度,但在操作上不够具体,职能定位和监督管理手段有待加强。

       新的一年中,新区公安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力度,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强化监督、规范程序、完善制度、加强培训,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无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滨海新区公安局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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