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特警营地10KV环网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6-04-06 00:00      来源: 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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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92016044001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开发施工[2016]04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刑特警营地10KV环网改造工程(施工) 已由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滨审批投准[2015]730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 ,建设资金为 35771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刑特警营地 10 KV 环网改造工程(施工),对滨海新区公安局刑特警营地现状10kv电网进行环网改造,改造线路总长度776.83米,主要包括泰华路35kv站——公安局刑特警营地电源线改造工程、公安局刑特警营地——天津丰田通商钢业公司电源线改造工程、天津丰田通商钢业公司——双叶协展机械公司电源线改造工程等。投资额约357.71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滨海新区刑侦特警营地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本次招标范围为该项目招标文件及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调试、试验、验收送电及维护及保修等相关服务
    2.4  工期要求:2016年05月15日 至 2016年08月15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原资质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新资质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 资格: 以下证件经年检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在有限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具备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电力设施四级及以上许可证;5、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包括:(1)正项目经理1名,需具备建设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且为本单位职工;(2)安全项目经理1名,需具备建设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IC卡,同时应具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级本),专业不限且为本单位职工;(3)技术负责人1名,需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为本单位职工;(4)正、安全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单位任命并出具任命书;(5)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建筑【2012】141号、建筑【2012】586号及津建筑【2012】1091号规定进行设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6、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或“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至施管站办理信息登记,持本人注册证书或在有效期内的原“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和IC卡;7、需满足所在区域电力主管部门施工管理规定、安全管理规定、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或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信息登记卡或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04月1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 年 4 月 6 日 至 2016 年 4 月 12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04月13日至2016年04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文件逾期不售)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亮(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永丰街23号
    邮政编码:300457联系人:葛振波电话:666977033
    传  真:666977033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崔平(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乐山道180号
    邮政编码:3000459联系人:赵春贺电话:25865517
    传  真:25865511
    日期:2016 年 4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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