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17-09-08 00:00      来源: 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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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2015年12月)

       201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问题的重大决定》精神的开局之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新区公安局主动适应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紧密围绕服务滨海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大力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执法监督,严格执法管理,努力提高民警整体执法素质、执法质量,全局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一、主要工作
      (一)坚持依法行政,提高决策水平。新区公安机关通过坚持不懈地开展专项教育整顿、专题讲座、理论业务学习和执法检查、督察通报等方式,不断强化各级领导和民警的严格执法、依法行政意识,树立和巩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在新区部署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后,我局结合新区公安局“三定”工作方案和执法实际,对新区公安局行政职权彻底进行梳理,初步形成新区公安局行政职权和责任清单,共36个职责类别,366个职权项目,现已全部梳理编制完毕后上报至区编办。为不断加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能力,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新区公安局制定了《滨海新区公安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聘请局法制机构两名工作人员和两名资深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在制定出台重大执法制度、部署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处置重大敏感案事件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职能,听取相关法律意见,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执法过错风险,切实提高公安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二)维护社会稳定,服务新区发展。新区公安机关一直致力于打击违法犯罪、为新区发展创造良好治安环境,同时不断创新工作理念、转变工作职能,努力为新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特别是天津港“8•12”特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副局长、新区区委常委、区公安局长张亮同志的直接指挥部署下,新区公安局迅速反应,全力投入事故救援当中,成立了 “8•12”工作专班,统一部署组织新区各级公安机关多部门、多警种一体化联动,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处置措施,确保了新区社会治安形势整体稳定可控,有力保障了新区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现场抢险救援有序推进、事故善后妥善处置,广大干警以实际行动捍卫了人民警察铮铮誓言,为维护新区社会大局稳定做出了无私奉献,受到了市、区各级领导的表扬,。  
    为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在日常执法活动中新区各级公安机关向社会公众或特定对象公开执法信息,在涉及行政审批、人口管理、出入境管理、交通管理等107个新区公安机关公共服务窗口积极深化警务公开,落实群众办事首问制度,有重点地推行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开展网上公开办事活动,督察部门随时进行明察暗访,窗口单位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加强制度建设,提升执法能力。2015年,新区公安局为适应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的实施,制定出台了《新区公安局关于做好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落实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增强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干部法律意识,不断改进公安机关工作作风,增强依法行政自觉性,2015年新区公安局、各分局、派出所负责人共有11人出庭应诉。为不断提高民警执法素质、执法能力,端正民警执法思想,新区公安局和各分局按照年初制定的培训计划,共开展了不同形式的业务培训59场次,参训人员达6000余人次。全体民警积极报名参加公安部统一组织的执法资格考试,截至目前,新区公安机关共有2619人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1674人取得中级执法资格,89人取得高级执法资格。不断完善的执法制度和持续提升的执法水平、执法能力,使公安执法工作向“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总体要求稳步迈进。
      (四)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为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按照区政府要求,新区公安局成立了行政执法监督中心,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
       一是各分局受理的治安行政案件实现100%网上办理,全部在天津市公安局执法信息综合应用和管理平台上操作,做到 “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档案网上建立”的信息化办案模式,案件全部由市局同意批量移入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平台
       二是办理的治安行政案件均实现“四个一律”:即所有案件一律在办案区办理;进入办案区后一律先行采集信息;在办案区内工作对象一律有人看管;办案主要流程一律有录音录像。
       三是法制、督察、信访相互配合,分工负责。法制部门和专兼职法制员对基层所队办理的全部治安行政案件进行审核把关,实行“一案一评”;督察部门对民警现场执法行为、办案区办案活动和民警违纪投诉开展督察;信访部门对群众来信来访进行调查和回复,发现执法问题转法制或督察部门追究执法过错或违纪责任。
       四是开展执法检查和执法质量考评。按照公安部和市局要求,2015年全局先后开展了超期未结治安案件、涉案财物管理、执法办案场所使用管理等六项专项检查活动,发现和纠正了一批执法问题。认真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将日常考评与集中检查相结合、网上巡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实现考评的常态化、动态化和信息化,有效发挥考评的导向牵引作用。
       五是主动接受各界监督。新区局和各分局均聘请了执法监督员,定期进行座谈,主动向群众代表、辖区企业汇报公安工作情况,认真听取人大、政协、检法机关和新闻媒体的意见、建议,接受检查、评议和监督。积极出庭应诉,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
      (五)优化法制队伍,提高履职能力。按照分工,法制部门负责牵头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工作。新区公安局和各分局按照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法制队伍履职能力建设的意见》和市局的实施意见,大力支持法制队伍建设,规范法制机构设置,实施法制民警准入制度,配齐配强法制干部。目前,新区局和各分局均成立了法制办公室,法制民警达到了84人,内设执法执勤机构和基层所队配备专兼职法制员199名。同时,加强法制队伍专业化建设,苦练基本功,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精通法律、擅长管理、敢于监督的实战型、学习型、专家型公安法制队伍。法制部门在新区局和各分局主要负责人和主管负责人领导下,认真履行依法行政工作职责,在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中,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其中一个重要方面,统筹部署,同步推进。
       二、存在的问题和下步措施
       目前,新区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执法体制、机制尚未完全理顺,执法办案和执法监督、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不顺畅、不到位的地方;二是部分领导和民警的执法理念还不够端正,不严格公正执法现象依然存在,执法办案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各分局依法行政工作开展不平衡,有的分局重视程度还不够高,工作措施不到位。
       2016年,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的领导下,加快新区公安体制、机制改革步伐,尽快实现执法工作“一体化”,在此基础上,对照新区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标准,对依法行政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重点进行督促,加大执法监督管理和培训、考核力度,进一步端正民警执法思想,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使新区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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