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17-09-08 00:00      来源: 区公安局
字号: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2016年12月)

       2016年,滨海新区公安局在局党委以及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紧密围绕服务滨海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提升综合业务能力和优质高效的执法服务为着力点,进一步推进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四项建设”,深入开展各项行政执法工作,现将我局的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行政执法主体能力建设
       1、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新区公安局按照《滨海新区公安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的要求,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在制定出台重大执法制度、部署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处置重大敏感案事件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职能,听取相关法律意见,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执法过错风险,切实提高公安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2、优化法制队伍,提高履职能力。按照分工,法制部门负责牵头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工作。新区公安局和各分局按照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法制队伍履职能力建设的意见》和市局的实施意见,大力支持法制队伍建设,规范法制机构设置,实施法制民警准入制度,配齐配强法制干部。同时,加强法制队伍专业化建设,苦练基本功,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精通法律、擅长管理、敢于监督的实战型、学习型、专家型公安法制队伍。
       3、建立完善全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和执法民警业务培训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市局组织的2016年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工作,组织安排局机关39名处级领导干部在网上进行二十余部法律的学习答题,不断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二是严格落实执法民警业务培训。所有公安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全部列入培训人员范围,把行政执法理念教育、法律知识教育、警示教育作为每次教育培训的必训内容,通过集中培训、网上答题、以会代训、案件点评、民警自学等多种方式,提升民警的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实现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全年,新区公安局及各分局共开展培训36场次,培训3270余人。
       4、认真组织开展执法资格考试,加强考试结果应用。新区公安局严格认真组织全体民警参加公安部统一组织的每年两次的执法资格考试,截至目前,新区公安机关共有2918人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1942人取得中级执法资格,109人取得高级执法资格。强化考试结果运用,任科所队正职领导和进入法制机构的民警,必须通过中级以上执法资格,取得高级执法资格的,在晋职晋级、评先评优时优先考虑。
      (二)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自“七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实施以来,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局要求,新区公安局及各分局将普法工作与公安工作紧密结合,以“法律六进”为载体,通过“1•10”全国110宣传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禁毒宣传日、“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等一系列宣传活动,深入宣传与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的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宣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的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履行义务,引导公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落实警务公开制度,提高执法公信力。
       新区公安局及各分局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案件,按申请人要求的形式认真、及时答复,全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123件,申请人对答复不服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的,复议机关、人民法院均予以维持。
       为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在日常执法活动中新区各级公安机关向社会公众或特定对象公开执法信息,在涉及行政审批、人口管理、出入境管理、交通管理等107个新区公安机关公共服务窗口积极深化警务公开,落实群众办事首问制度,有重点地推行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开展网上公开办事活动,督察部门随时进行明察暗访,窗口单位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充分运用公安微博、警务QQ群等载体,及时发布公安工作动态、预警信息、防范知识等,解答群众业务咨询,使得警务公开的范围更广泛、内容更全面,从而提高了执法工作的公信力。
       (四)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为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按照区政府要求,新区公安局成立了行政执法监督中心,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工作。新区公安局及各分局严格按照《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始终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认真履行法定决策程序,深入调查研究,加强专家论证,严格风险评估,确保决策结果符合客观规律和实际需求,确保决策公正公开,积极发挥法制机构、法律顾问在决策过程中的作用,确保决策符合法律法规。
       二是法制、督察、信访相互配合,分工负责。新区公安局及各分局严格按照《天津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的通知》的要求,法制部门和专兼职法制员对基层所队办理的全部治安行政案件进行审核把关,实行“一案一评”;督察部门对民警现场执法行为、办案区办案活动和民警违纪投诉开展督察;信访部门对群众来信来访进行调查和回复,发现执法问题转法制或督察部门追究执法过错或违纪责任。
       三是开展执法检查和执法质量考评。按照公安部和市局要求,2016年全局先后开展了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超期未结治安案件、涉案财物管理、执法办案场所使用管理等多项专项检查活动,发现和纠正了一批执法问题。认真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将日常考评与集中检查相结合、网上巡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实现考评的常态化、动态化和信息化,有效发挥考评的导向牵引作用。
       四是主动接受各界监督。新区局和各分局均聘请了执法监督员,定期进行座谈,主动向群众代表、辖区企业汇报公安工作情况,认真听取人大、政协、检法机关和新闻媒体的意见、建议,接受检查、评议和监督。积极出庭应诉,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
       五是各分局受理的治安行政案件实现100%网上办理,全部在天津市公安局执法信息综合应用和管理平台上操作,做到 “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档案网上建立”的信息化办案模式,案件全部由市局同意批量移入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平台
       六是办理的治安行政案件均实现“四个一律”:即所有案件一律在办案区办理;进入办案区后一律先行采集信息;在办案区内工作对象一律有人看管;办案主要流程一律有录音录像。
       二、存在的问题和下步措施
       目前,新区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领导和民警的执法理念还不够端正,不严格公正执法现象依然存在,执法办案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各分局依法行政工作开展不平衡,有的分局重视程度还不够高,工作措施不到位。
       2017年,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的领导下,加快新区公安体制、机制改革步伐,尽快实现执法工作“一体化”,在此基础上,对照新区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标准,对依法行政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重点进行督促,加大执法监督管理和培训、考核力度,进一步端正民警执法思想,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使新区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全国各省市政府网站
    天津市各区政府网站
    滨海新区政府系统网站
    重点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