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鱼钱包(天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 2020-01-22 12:57      来源: 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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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小鱼钱包(天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情况通告


       2019年1月,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依法对小鱼钱包(天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现对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该案目前仍有部分投资群众未到公安机关报案。请未报案的投资群众携带相关材料(投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资返息时捆绑的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银行交易流水及相关凭据),尽快到公安机关报案取证。同时,可于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日)9时至17时通过电话或来访等方式咨询案件相关情况。


       二、如投资人不能亲自报案的,可委托他人(持本人亲笔委托书)报案。截至2020年6月1日仍未报案的,视为自行放弃报案,损失自负。请投资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不信谣不传谣,不参与各类非法聚集活动,通过合理合法途径反映诉求。


       三、小鱼钱包(天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涉案人员(包括部门主管、业务员或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的人员),自通告发布之日至2020年5月1日止,应主动投案自首,将工作期间的提成、奖金等非法所得全额退缴。


       在此,公安机关郑重告诫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退缴非法所得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凡在本通告规定期限内拒绝退缴赃款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022-66333376


       联系人:周警官、王警官


       咨询地址:滨海新区公安局经侦支队一大队(天津市中新生态城中新大道与华四路交口)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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