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滨海新区公安局争创“枫桥式公安 派出所”活动实施方案
索引号: 61-9692-2019-00002
发布机构: 区公安局
文  号: 津滨公通〔2019〕19号
主题分类: 公安,治安管理
成文日期: 2019-07-21
发文日期: 2019-07-26
有效性: 有效

滨海新区公安局争创“枫桥式公安

派出所”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公安部关于全国公安机关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意见》,按照《天津市公安局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市局创建活动工作部署,滨海新区公安局决定于2019年8月上旬开始评审推荐“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此后每两年启动一次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落实市委“战区制、主官上、权下放”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为契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机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实践活动,创新和加强派出所工作,按照局党委提出的“全面推、抓落实;强培养、出事迹;重点选、能上榜;建机制、持续抓”的工作要求,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公平公正、百花齐放”的工作原则,培养、命名和向市局推荐命名一批党建统领、民意引领、多元化解矛盾、全时空守护平安、零距离服务群众、内部管理规范、队伍建设过硬的“枫桥式派出所”,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努力提升全局派出所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系统共建、融合共治、成果共享水平。

   二、指导原则

   (一)紧扣主题,注重实效。准确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内涵,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积极构建多元化化解矛盾、全时空守护平安、零距离服务群众工作机制,切实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二)因地制宜,百花齐放。充分考虑各派出所社会治安状况和工作基础条件等因素,既体现精髓、把握要义,又善于创新、因地制宜,实现“枫桥经验”与派出所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形成各具特色的生动局面。

   (三)公平公正,择优命名。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从严从实、好中择优”的原则,在全面创建、逐级推荐的基础上,确定一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成效特别突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公安派出所,并择优向市局推荐。

   (四)积累经验,辐射推广。充分发挥“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的示范引领作用,总结、推广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有效辐射和带动基层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提升化解矛盾、守护平安、服务群众的能力。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基层党的建设。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实践活动和市委“维护核心、铸就忠诚、担当作为、抓实支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制度,建立健全思想汇报、谈心谈话、集体培训、党内外监督、党费收缴等制度。丰富基层党建活动形式,派出所统一建立党建活动室,设置党建文化墙、党员荣誉角、党建书柜,规范制作党建工作卷册。落实从严治警措施,杜绝民警违法违纪问题。强力推进派出所所长在街镇任职、社区民警在社区两委任职,实现村警务助理100%任村支部委员,社区(农村)警务室(站、点)100%与社区(村)党群服务中心合署办公。

   (二)深化社区农村警务。大力推进网格化管理,推动将公安、民政、司法等相关部门在基层设置的多个网络整合为一个综合网络,做到“多网变一网、一网多有格,一格有多能”。仅仅抓住全市创新社会治理模式的有力契机,建立以“四级体系、六支队伍、六项机制、四项保障”为核心的群防群治工作格局。深入开展社区警务“六进六全”回头看和农村警务“六个一”建设,按照每名社区(驻村)民警管理实有人口不超过5000人的标准,配齐社区(驻村)民警。按照每名社区民警至少配备2名、驻村民警至少配备1名的标准,配齐专职辅助力量,2019年底完成率达到100%。积极开展实有房屋、实有人口基础信息核查百日会战,确保做到“街不漏房、房不漏人、有房必采、有人必登”。

   (三)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组织社区民警主动走访入户、入单位开展风险排查,并通过110警情研判辖区内的不放心人、不放心事,注意发现重点矛盾纠纷隐患。依托“津门平安力量”APP注册用户和实名盾注册用户,全面梳理排查矛盾纠纷,做到范围全覆盖、底数全兜清、情况全采录。深入推进公安机关内部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十项措施和外部协作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十项措施的“双十条”措施,建立矛盾纠纷“公调对接”机制,会同司法部门严格落实职责任务,构建联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机制。加大对“民转刑”命案及重点案事件的责任倒查力度,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做到“以案为鉴”,提升基层防范化解风险的意识水平。

   (四)全力遏制社区发案。推进平安社区(乡村)工作措施落实,提高覆盖率,严密防范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小案件和各类侵财类案件,实现积小平安为大平安。开展对高发案地区派出所和社区挂牌督办工作,加强防盗、防电信诈骗知识宣传,强化社区物防、技防基础设施建设及出租房屋管理和流动人口清理清查,警情下降率不低于10%。持续推进智慧平安社区建设,强化以建成智慧平安社区实战应用,自动采集人、车、房信息,提升基础工作实效。组织和发动业主委员会,通过居民自筹或动用大修、维修基金等措施拓展智慧平安社区建设渠道,探索形成政府投资、商业运行和居民自建多种形式并行途径,2019年底前智慧平安社区完成率100%。

   (五)大力优化民生服务。落实中央“放管服”和市委“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的要求,派出所受理办理户籍项目,探索户籍业务办理事项进社区(农村)党群服务中心,推出网上预约、在线咨询、首接负责、一次告知、自助办理等措施,事项“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马上办”。拓展延伸警务室民生服务功能,将常住户口项目变更、居住证登记、居民身份证发放、违章罚款缴费和矛盾纠纷调解等业务全部下放至警务室办理。建立以社区(驻村)民警为主导的,以服务百姓民生为宗旨的“津门片儿警”警民互动微信群,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问题,密切警民关系,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六)全面落实规范管理。加强派出所办案区域、办公区域、接待区域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规范内部设置与外观形象,按照要求悬挂、张贴标识、标语。严格落实派出所内部安全防范措施,安装运行人脸识别系统,坚决防范发生在派出所的暴力袭击案件,确保民警和群众安全。落实减负松绑和爱警暖警措施,严格执行定期体检、值班轮休、加班强制休息等制度,确保民警年休假全休率高于90%。持续开展“整警容、严风纪、明礼仪、树形象”活动,加强派出所民警队伍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纪律作风教育,规范完善派出所管理制度,提升派出所服务正规化建设水平。突出派出所领导班子先锋作用,在队伍内部树立讲担当、重担当、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公安津门铁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新区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刘永安政委、张庆涛副局长、政治部刘冠夫主任任副组长,指挥部、政治部、纪检监察室、警保部、法制支队、治安支队为成员单位的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治安管理支队,负责方案制定、工作部署、督导推动。各派出所所长是创建活动主要责任人,要对照市局和新区局方案,认真分析本派出所实际情况,研究落实具体工作措施,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创建程序。各派出所要精心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迅速掀起创建热潮。在全面开展创建活动的基础上,按照“先创建、后评定”的程序,新区局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织成员单位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进行初审,对拟推荐对象采取内部审查和外部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审核把关,认真听取有关部门、警种特别是政工、法制、信访、纪检监察、督察审计等部门对派出所工作的意见建议;走访街(镇)党委、下辖居(村)委会相关部门,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测评等形式,广泛征求派出所辖区群众意见,全力打造10个精品“样本”。经局党委对推选的10个优秀派出所进行集体研究,产生推荐对象择优上报市局,参加公安部命名的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和天津市“枫桥式公安派出所”评选。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单位要把加强宣传作为推动创建活动的重要举措,贯穿创建活动始终。要按照上下结合、内外联动的原则,大力协调市、区级媒体,充分运用公安自媒体,积极联动有关新媒体,通过声、屏、报、网等媒介渠道,全面宣传报道创建活动中公安派出所加强党建工作、维护辖区治安、化解矛盾纠纷、组织群众自治、服务辖区群众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及典型示例,不断扩大创建活动的社会影响力,积极营造服务民生、促进和谐的良好氛围。

   (四)健全长效机制。新区局按照公安部和市局要求,在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中,被命名“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的单位,对其在业务工作、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予以倾斜。对工作滑坡或民警出现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由创建办公室(治安支队)提出撤销命名的意见,并逐级上报审核。各派出所要积极参与创建活动,按照创建标准,于2019年7月底前,将事迹材料报创建办公室,经局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择优向市局推荐。

附件:天津市公安局“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标准





附件

天津市公安局“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标准

一、坚持党建统领,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显著。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民警的政治教育、忠诚教育、形势教育,引导民警忠实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确保党性教育入脑入心。将党的领导贯穿于派出所工作和队伍建设各方面、全过程,推行党员社区民警兼任社区(村)党支部副书记等经验做法,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派出所党组织健全,“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落实到位,党建活动有阵地、有载体、有措施。

二、坚持群众路线,新时代群众工作卓有成效。配齐配强社区民(辅)警,通过走访慰问、警民恳谈、警营开放等多种形式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发动群众、热情服务群众,群众对社区民警知晓率超过95%。广泛开展防范知识、普法教育宣传,群防群治力量建设成效明显,创新培肓平安类社会组织,群众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积极性较高。民警开展群众工作能力强,日常执法执勤等群众工作教育培训合格,熟练应用移动警务终端,注重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和新媒体,建立健全方便群众、畅通民意、沟通互动、宣传教育的网上群众工作平台。

三、坚持源头治理,做到“矛盾不上交”。常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成效明显,滚动排查、调处化解一大批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涉及公安工作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在95%以上。主动融入基层治理平台和全科网格服务管理体系建设,采取“警调衔接”“民调入所”“律师进所”等举措,已推动形成多部门协同、法理情融合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重点人员、重点群体帮教稳控到位,两年来辖区未发生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民转刑”案件以及进京涉公安机关管辖信访事项。

四、坚持预防为主,做到“平安不出事”。一标四实”基础信息采集应用工作成效显著。结合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面开展智慧社区警务工作,智能安防社区建设成效明显。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措施有力,平安创建活动有亮点、有典型、有成效,群众法律意识和素养得到提高,“盗抢骗”“黄赌毒”、传销、非法集资等多发性违法犯罪问题得到有效遏制。辖区两年来未发生影响国家政治安全、暴恐、重大邪教案(事)件,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发案数下降,群众安全感指数较高且更有保障。

五、坚持服务为先,做到“服务不缺位”。《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五个一律”工作规定》执行有力,服务窗口规范便民,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社区一警、农村一辅警机制建设推进有力,采取了自助、预约、代办、上门服务等延伸服务触角举措。辖区两年来未发生违法违规办理、群众投诉被查证属实等问题,群众满意率指数较高且更有保障。

六、坚持从严治警,做到队伍过得硬。派出所办公秩序井然、内务设置规范,“一岗双责”落实有力,队伍管理制度齐全规范,民警执法公正、纪律严明、作风严谨、警容严整。减负松绑和爱警暖警等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派出所民警定期体检、值班轮休、加班强制休息等制度得到很好落实,民警年休假全休率高于90%。两年来未发生民警、辅警违纪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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