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市公安局市规自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标准地址二维码门楼牌制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索引号: 61-9692-2021-00006
发布机构: 区公安局
文  号: 津公人口函[2021]484号
主题分类: 公安,治安管理
成文日期: 2021-10-26
发文日期: 2021-11-01
联合发文机构: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有效性: 有效

市公安局市规自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标准地址

二维码门楼牌制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津公人口函[2021]484号


滨海新区公安局、各分局,各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为提高我市门楼牌管理水平,根据《天津市地名管理条例》(津人发〔2018〕63号)的规定,结合我市门楼牌标志更新工作的实际需要,市公安局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印发了《天津市标准地址二维码门楼牌制作规范(试行)》,以保障和推进全市门楼牌标志标准化、规范化和数字化建设,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市公安局                  市规自局 

                                                    2021年10月26 日



天津市标准地址二维码门楼牌制作规范(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二维码门楼牌制作,按照《天津市地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二维码门楼牌是指安装在居民住宅、单位门口、商务楼宇等建筑外墙上含有二维码图标的地址标牌。


   第三条 二维码门楼牌牌面设置是在门楼牌国标标准的基础上,在各类门楼牌牌面的右侧增加二维码图标。

   门楼牌按照关于地名的国家标准《地名标志》GB17733-2008制作,一律蓝底白字,字体以通行的黑体规范汉字为标准,材料使用铝板镀反光膜,二维码为黑白色。


   第四条 大门牌、中门牌、小门牌、楼单元牌、楼户室牌分别按以下要求制作二维码门楼牌:

   (一)大门牌。图文书写平面尺寸570×370mm、外沿宽度≤15mm,厚度1.5mm,二维码尺寸120×120mm。上部五分之一的区域标示独立院落、小区或大型建筑物所在街区的汉字名称,中部五分之三的区域标示该门的门楼牌编码,编号用阿拉伯数字书写,下部五分之一的区域标示该门所在区域的邮政编码,右侧标示二维码图标。

   (二)中门牌。图文书写平面尺寸270×170mm、外沿宽度≤15mm,厚度1.0mm,二维码尺寸75×75mm。上部五分之二的区域标示里巷、胡同以及村庄分为区、排的汉字名称,下部五分之三的区域标示该门的门楼牌编码,编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右侧标示二维码图标。

   (三)小门牌。图文书写平面尺寸150×90mm、外沿宽度≤10mm,厚度1.0mm,二维码尺寸40×40mm。上部五分之二的区域标示里巷、胡同、村庄内合法建造的房屋及底商建筑物所在街区的汉字名称,下部五分之三的区域标示该门的门楼牌编码,编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右侧标示二维码图标。

   (四)楼栋牌。图文书写平面尺寸900×500mm、外沿宽度≤15mm,厚度1.0mm。左上部五分之三的区域标示小区名称,左下部五分之二的区域标示小区汉语拼音及邮政编码,右部五分之二的区域标示楼栋号。

   (五)楼单元牌。图文书写平面尺寸(300-400)×(150-200)mm、外沿宽度≤15mm,厚度1.0mm,二维码尺寸50×50mm。上部五分之二的区域标示楼栋号,下部五分之三区域标示楼单元名称,第一单元用“一单元”表示,依次类推;地下第一层用“负1”表示,依次类推。右侧标示二维码图标。

   (六)楼户室牌。图文书写平面尺寸137×62mm、外沿宽度≤7mm,厚度1.0mm,二维码尺寸30×30mm。中部区域标示住宅楼内的住户门楼牌编码,右侧标示二维码图标。


   第五条 我市门楼牌标志及标准地址信息实行信息化管理,标准地址信息应积极参与社会服务及应用,结合“互联网+”模式积极推广标准地址二维码与公共服务、社会金融、社会治理等社会活动相融合,助力社会经济发展,满足居民生活需要。


   第六条 门楼牌标志设置位置:

   大门牌应当设置在建筑入口处左侧,距离地面2至3米处。

   中门牌应当设置在里弄、胡同、村庄入口处左侧,距离地面约2米处。

   小门牌应当设置在出入门门楣上方或左侧,距离地面约2米处。

   楼栋牌应当设置在临街明显处,距离地面2至3米;3层以上建筑物应当设置在2至3楼之间;同一条道路或同一个院落的楼栋牌,应当安装在一个水平线上。

   单元牌安装在单元门楣上方的左侧位置。

   户室牌安装在入户门上方中间位置。


   第七条 楼栋牌因为设置位置太高,暂不考虑添加二维码。


   第八条 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天津市公安局负责解释,凡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为准。


附件:标准地址门楼牌二维码技术应用相关要求



附件


标准地址门楼牌二维码技术应用相关要求


一、二维码生成

序号

项目

要求

1

二维码编码方式

基于QR码生成

2

二维码图片格式

PNG格式

3

二维码图片像素

150dpi×150dpi至500dpi×500dpi

4

容错率

L级(7%)以上


二、二维码内容

序号

内容

长度

(字节)

备注

1

互联网域名URL

≤100

必选项,以市级为单位统一申请

2

地址编码

36

必选项,保证唯一性,关键字:DZBM

3

门楼牌编码

36

可选项,门楼牌管理编号,保证唯一性,关键字:MPBM

4

门楼牌生成时间

8

可选项,关键字:MPSCSJ

5

门楼牌版本号

8

可选项,关键字:MPBBH

6

地址类型

2

可选项,关键字:DZLX

7

地址名称

200

可选项,地址文本信息,关键字:DZMC


三、二维码应用

(一)通用扫码应用

使用通用扫码识别软件(微信、360、支付宝等)读取二维码,通过URL跳转到公用地址信息服务平台,获取相关地址信息,实现基于地址的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出租房屋登记、居住证申领、邮政寄递等便民服务功能。

(二)专用扫码应用

使用专用APP扫码识别软件读取二维码,通过关键字关联到专业系统,实现相应的人口、房屋、单位、门楼牌登记管理等应用功能。


四、二维码门楼牌版面示例

图A.大门牌

图B.中门牌



图C.小门牌

图D.楼栋牌


图E.楼单元牌


图F.楼户室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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